江苏省院士工作站

申报条件:

1、符合国家政策,符合企业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。

2、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,院士团队研发方向 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,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。

3、建站企业有稳定的经费投入,具备一定规模,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%。

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,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。

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,其中企业 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:1。

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,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,配有院士专职秘书。

4、重点支持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。

 

申报时间:

1、8月20日前,初审材料提交;

2、8月23日前,完成辅导审核和正式材料提交

版权声明:
作者:项目申报【19531860508】
链接:http://5118youhuima.cn/150.html
来源:5118知识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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