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4年江苏省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、市通知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符合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定位及《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设院士工作站的通知》(苏科条发〔2018〕328号)规定的立项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单位。立项标准见附件1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 设站单位需满足省级院士工作站定位、立项标准及《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设院士工作站的通知》(苏科条发〔2018〕328号)的要求,需和院士签订建站确认书,尚未报备的合作院士需向中科院或工程院做好报备工作。
2.涉及人体研究、实验动物的项目,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、实验动物等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。
三、申报流程
1、8月20日前,初审材料提交:
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(http://sme.sipac.gov.cn/)——企业用户登录——用户空间——业务征集平台—— “2024年省级院士工作站新建项目申报”,下载模板信息汇总表,附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。申报材料按封面、目录、项目申报书(参考附件3)、相关附件材料顺序合并成同一个PDF,以企业全称命名。本步骤材料不需要企业签字盖章。
请企业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意见完成修改提交。
2、8月23日前,完成辅导审核和正式材料提交:
辅导审核通过后,企业将定稿版材料签字盖章后,再次上传提交。系统提交后即可打印带二维码的索引页,连同胶装成册的完整纸质材料(一式一份,盖章,绿色皮纹纸封面, 索引页放最后一页),连同合作协议、院士确认书(附件2)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(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)5号窗口。
申报单位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数据报送和材料递交,逾期不予受理!
四、联系方式
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:
热 线 67068000
许 春 67068015
姚 飞 67068017
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:
宁可心 66682125
邹和成 66681681
技术支持 4008696086
附件1:
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立项标准
1、符合国家政策,符合企业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。
2、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,院士团队研发方向 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,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。
3、建站企业有稳定的经费投入,具备一定规模,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%。
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,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。
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,其中企业 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:1。
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,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,配有院士专职秘书。
4、重点支持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。
附件2
院士工作站建站确认书
江苏省科技厅:
本人同意与 (单位名称)共建江苏省院士工作站,并已向中国科学院/中国工程院报备,受聘时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。
特此确认。
院士本人签字:
联 系 方 式:
年 月 日
版权声明:
作者:项目申报【19531860508】
链接:http://5118youhuima.cn/161.html
来源:5118知识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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